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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關係圖解。
  白靜被殺引發遺產案 白靜母親起訴周成海與前妻之子要求分割房產和車今天上午開庭
  今天上午,女演員白靜之死引發的析產案在順義法院開庭審理。白母起訴周成海與前妻之子小偉(化名),分割白靜與周成海生前所住房產和三輛車。
  法庭上,由於房產是周成海的婚前財產,白母當庭出示了兩人約定其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但小偉的代理人認為周成海簽名筆體不一致要求進行司法鑒定。
  起訴析產白母要求分割白靜遺產
  54歲的高女士起訴稱,2012年2月28日,白靜被丈夫周成海殺害,周成海隨後自殺身亡,高女士是白靜唯一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被告小偉是周成海唯一的兒子,為周成海唯一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
  高女士表示,位於朝陽區芳園南里的房產與兩輛奔馳一輛寶馬車,是白靜與周成海的夫妻共同財產,按照法律規定,上述財產應該由其與小偉分割繼承,因此起訴要求析產並繼承財產。
  庭審現場原告:提交約定房產共有的協議證明
  今天上午,白靜母親作為原告參與庭審,但周成海的兒子小偉並沒有出現。據瞭解,剛滿18歲的小偉目前還在留學,而他的訴訟代理人、母親李女士也沒有到庭參加庭審,而是由一名代理律師出庭應訴。
  在法庭上,高女士除提出要求分割房產和相關的車輛外,還要求分割白靜與周成海的股票賬戶。高女士稱,周成海名下的股票賬戶市值約200萬,白靜名下的股票賬戶市值約400萬。
  據瞭解,白靜母親起訴分割的那套房產,目前已經向外出租,租金用來償還貸款。
  在今天的庭審過程中,高女士提交了一份房屋共有協議書,以證明要求分割的涉案房屋原來是李女士與周成海的共有房屋,離婚時,他們約定這套房屋由周成海所有,後來周成海和白靜約定這套房屋為夫妻共有財產,但白靜和周成海沒有變更產權手續。
  隨後高女士還提交了白靜與周成海約定房屋為夫妻共有的約定原件。
  而就該套房產,周成海的前妻李女士曾經向法院提出過中止審理的要求。據瞭解,由於李女士曾經在朝陽法院工作,因此按照迴避制度,該案被高院指定順義法院進行審理。
  被告:簽名筆體不一致要求司法鑒定
  對於高女士的起訴,小偉的代理律師表示,高女士的訴訟請求中涉及的房產及車輛,其中房產屬於周成海與白靜結婚之前的婚前財產,不是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第二,原告起訴列明的財產是周成海生前購買的物產,白靜名下的財產原告沒有將其列為本案的涉案遺產。
  代理律師表示,小偉父親在其幼年時與白靜有不正當的關係,造成父母離異,進而發生了周成海、白靜、喬宇之間的刑事案件,給小偉造成了不良影響,由於小偉年齡小,無社會能力,無法獲取白靜及其父親的財產信息,法庭審理對小偉不公。
  因此請求法院審理時對需要分割的遺產進行充分調查和取證,再對相關財產是否屬於遺產進行分割。隨後他們會向法院提交調查取證申請。
  小偉的代理人稱,對於李女士是否與周成海有過關於房屋權屬的約定,他要回去向李女士核實,同時他對白靜與周成海簽訂的夫妻約定共有房屋的協議的真實性不認可。“該約定中首部和尾部的周成海簽名中筆體不一致,尾部和主文中周成海的簽名不一致,所以要申請司法鑒定。”
  由於被告方當庭提出調查取證申請,法庭在開庭1小時左右後宣佈休庭。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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