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河南息縣人民法院近日先後對兩起從事“全能神”邪教活動的案件進行了判決,5人因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判刑。
  被告人張某稱,2012年11月的一天夜裡,他在息縣政府路廣場散步,遇到一名40多歲的男子。“那男的問我,信老天爺嗎?我說,信。”之後,這名男子就給了他一大摞全能神的宣傳冊,讓他散髮。
  2012年12月9日,張某與孟某某(在逃)攜帶“全能神”宣傳冊來到息縣譙樓街道一橋路公開向門店居民散髮。當散髮至一洗浴中心門口時被息縣公安局巡防隊員抓獲,當場從二人攜帶的手提袋內查獲“全能神”宣傳冊《老天爺真的下了凡》《神主宰著全人類的命運》共222冊。附近居民稱,張某散髮的宣傳冊里有“世界末日到來了”的內容。隨後,公安機關又在其居住處查獲大量宣傳單、書籍、音視頻等“全能神”邪教宣傳資料。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本某、魏某某、張某某和代某某均為女性,為最高小學文化程度的農民,四人分別於2012年12月12日、8日、10日因散髮邪教傳單被行政拘留15日。
  等到四人先後被釋放,12月27日再次聚會。她們按照邪教“全能神”組織上級的指示安排,編寫“全能神”信徒被公安機關打擊受迫害的自白書,為邪教在互聯網及媒體炒作提供材料。接群眾舉報後,民警趕到將其抓獲,並當場收繳“全能神”邪教上級指示條一張,搜查出“全能神”資料51份。
  遼寧4名邪教成員組織非法活動被判刑
  據新華社電 遼寧省本溪市下轄桓仁滿族自治縣的4名“全能神”邪教女成員公開組織集會,並通過書箱、光盤等傳播“全能神”教義,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記者從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獲悉,該案已一審結案,4名邪教成員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其中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另三人獲刑3年。
  2013年6月22日,桓仁警方接到舉報稱,有人在桓仁東城小區六樓進行“全能神”邪教集會。警方第一時間趕到,將參加集會的楊淑清、劉運艷、薑麗鳳三名婦女現行抓獲,當場搜繳大量“全能神”邪教書籍、手抄筆記等物品。
  經審訊,上述三人交代“全能神”邪教在桓仁還有一名女頭目馮國芬,她在教會中負責管理日常事務,此次集會所收繳的書籍、光盤等資料全是馮國芬給的。在馮國芬家中,警方查獲傳播“全能神”書籍145本、光盤129張、內存卡24個、磁帶2盒,還有大量“全能神”邪教組織個人簡歷等內部資料以及邪教文件。  (原標題:從事“全能神”邪教活動河南息縣5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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